丰田在被证实存在价格垄断后,被罚款超过8761元。

更新时间:2021-4-18 9:55:39 浏览次数:0

12月27日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核实丰田雷克萨斯品牌的销售存在价格垄断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丰田前一年(2016年)的销量处以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人民币的罚款。丰田汽车表示将接受处罚,并将予以纠正。

自2017年12月以来,丰田就被调查了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中的价格垄断指控。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丰田和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中的经销商处于不同的环节,每个经销商都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丰田交易对手的经销商。丰田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限制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对手方达成并实施的垄断协议,即将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给第三方,并向第三方定价,这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4条的规定。

丰田的行为排除并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考虑到丰田的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考虑到丰田积极配合调查,承认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46条和第49条的规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丰田汽车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丰田前一年(2016年)的销量处以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人民币的罚款。

自监管部门开放汽车行业反垄断以来,汽车行业开展了一系列反垄断调查,包括价格垄断338.24亿元,东风日产1.233亿元,梅赛德斯-奔驰35786.9万元,奥迪2.7854亿元,上汽通用2.01亿元等。

雷克萨斯品牌在中国的销量近年来增长迅速,今年创下历史新高,一些车型供不应求。丰田因在雷克萨斯销售中垄断价格而受到惩罚,并警告其他品牌,它还将对汽车市场产生进一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