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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准入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据悉,此次主要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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