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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内容,萧山法院此次是根据债权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6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青年莲花破产清算一案。

而公告中所提及的江东公司,根据记者查阅去年法院的裁定书发现,其提到,国资公司于2008年4月份至2012年2月份,委托中国银行共向莲花汽车发放贷款共计7.6亿元。但莲花汽车未能按约付息,自2013年12月21日起开始欠息。因此江东公司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而这也并不是浙江青年莲花第一次被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去年6月3日,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以浙江青年莲花、青年汽车集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但彼时,法院认为其部分核心资源具备营运价值,不存在资产完全不能变现的情况,且依据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资大于债,尚不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故未能受理。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关于浙江青年莲花的纠纷案件多达几十起。加之经营不善及欠薪问题,浙江青年莲花被多家金融机构拉入失信名单。

回溯青年莲花汽车的发展,在2013年下半年,就出现了资金紧张、拖欠员工工资的报道。根据数据显示,截至当年年底,青年莲花在全国的经销商还约有1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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