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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中显示,广东省将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汽车领域,放款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政策。其中,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外资总部型企业,省财政按照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与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详情见下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促进外资稳存量、促增量,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开放

(一)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政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汽车领域,放宽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支持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的外方按规定转让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取消设立外资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对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和从业年限的限制。(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快金融服务业开放进程。支持外资企业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允许外资企业在所属外管机构辖内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资企业按净资产2倍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并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开展跨境融资。允许外资企业从投注差外债管理模式调整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举借外债。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

二、加大投资促进力度

(三)创新投资促进工作方式。将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适用范畴扩大到在粤有重大投资项目或意向的跨国公司。鼓励各地建立市级层面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持续探索与相关国家(地区)建立招商引资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推介和招商机制。大力推行网络招商、视频招商、线上推介、网上签约,完善永不落幕线上招商平台。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展会平台对接参展跨国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机构,采取更灵活方式对招商团队及其成员予以激励。发挥全省驻海外经贸办事机构作用,做好投资需求对接及项目转化落地工作。(省商务厅、贸促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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