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读油品加价操作方式 不会立即提价

更新时间:2021-11-19 0:22:42 浏览次数:0

  国家发改委23日发布消息,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都会提高。

  发改委发布消息,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相关负责人指出,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并不意味着全国油品价格立即都会提高,按照国家已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 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其中,京津 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过渡期至2015年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

  此外,该负责人指出,此次国家公布统一的加价标准后,具体操作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省为单位,也可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