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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新闻网12月15日讯 备受关注的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今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今天,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国家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并透露,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此前,国家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截止日期到2016年12月31日。近两年,受到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汽车行业也身受影响,特别是2015年汽车销量整体惨淡。在此背景下,国家为了刺激消费,促进汽车市场繁荣增长,从而推出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政策的带动下,今年前11月汽车销量较去年同比增长了14.1%。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采取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按7.5%实施,是顺应车市自身消费规律的好事情,为了实现2017年在今年高基数下的平稳增长,购置税优惠政策采取减按7.5%征收的模式是符合消费预期的,既能够实现最小限度的税收损失,又能确保2017年底的退出翘尾效应,以此稳定2017年汽车产销增长增速。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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