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开传奇_新开中变传奇_热血传奇新服网_新开网通传奇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 > 行业新闻 正文

济南:2022年底新能源充电设施将突破5万

时间:2021-4-18 10:01:03   标签:日产御轩  

(二)简化建设审批手续。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企业在既有停车场、加油(气)站内建设安装充换电设施(含配套)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无需为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乡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配(结)建充电基础设施雨棚等安全、防护附属设施的,无需单独报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电网企业、各区县政府)

(三)提升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新建与改造项目应符合电力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电网企业应为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及增容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限时办结,保证充电基础设施快速无障碍接入;结合实际情况及用户需求,做好产权分界点前的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工作,合理配置供电容量,不得收取接网费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电网企业)

(四)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国家、省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扶持政策,电动汽车充电电价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执行。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电力需求响应。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运营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等信息,不得出现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全市范围内的各停车场在提供新能源汽车入场充换电服务期间,除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停车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同时,鼓励各停车场结合自身运营实际,对充换电完成后继续停放的车辆提供停车优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电网企业、各区县政府)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争创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支持民生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我市财政补助政策,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和专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各区县政府可通过资金补助配套、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对配套服务与管理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县政府可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

(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按照谁备案、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将属于电网企业资产的直流快充充电桩视为电力系统配网设备的延伸,纳入电力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范畴;将属于用户资产的直流快充充电桩视为用户自有用电设备,相关部门根据行业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交流慢充充电桩视作一般性用电电器,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相应风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个人)应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七)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进行建设。新建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应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等指标验收,以及与整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检测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电网企业)

(八)加快充电运营模式创新。探索市政道路停车位结合设置智慧灯杆(路灯+5G基站+充电桩)等方式建设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与公共充换电站高效互补、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完善的城市公共充换电服务网络。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换电设施发展。规范充电车位停车管理,鼓励运用车牌识别、智能地锁等模式解决燃油车占位问题。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创新运营模式,通过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提供增值服务,将相关收入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电网企业)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 下一页
  • 4/6